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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与作风建设
武汉大学管理与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30     发布者:魏秀琴         审核者:     浏览次数:


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散布损害国家荣誉的言论,不组织、参与会道门和邪教组织、迷信活动。

二、正确履职尽责,严守组织纪律

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执行上级决定,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正确行使职权,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妥善保管涉密文件。

三、坚持严于律己,严守廉洁纪律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和宴请。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差旅、会议、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爱校如家,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

四、增强服务意识,严守群众纪律

认真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自觉维护师生权益,接受师生监督。增强服务意识,接听和拨打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不推诿、不拖延。自觉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努力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五、树立优良作风,严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提倡使用普通话,不迟到、早退,不消极怠工,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本领。遵守会议纪律,不做无关事务。出席公务活动时,礼仪周全,举止端庄,自觉维护学校和单位形象。

六、崇尚道德风范,严守生活纪律

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礼让师生,不污言秽语,不与师生争吵。自觉遵守校园管理有关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杂物,不乱停、乱放车辆。诚实守信,待人友善。严守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团结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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