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
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教研相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经研究,决定设置“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现就2016年教学岗位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设专业建设教学岗位、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岗位、核心通识课程教学岗位、专业课程教学岗位、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面向教学单位实施,设置在“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两个层次。其中专业建设教学岗位只设“珞珈特聘教授”层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岗位、核心通识课程教学岗位、专业课程教学岗位、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包括“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两个层次。
二、岗位要求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须具备以下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长期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相关工作,对所在学科专业有前瞻性了解;或长期主讲本科生课程,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
“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学岗位候选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等荣誉称号;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获得武汉大学杰出教学贡献校长奖。
2.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的经历, 有稳定可持续的教学团队;师德师风好,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推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
“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学岗位候选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发展潜质,近3年的所有课程教学在学生课程评价体系中得分高于本单位平均水平,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2.承担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获得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岗位职责
(一)专业建设教学岗位
专业建设教学岗位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通过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改革,教材建设等途径,形成本学科专业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形成有利于专业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形成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学科专业。
2.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1项关于专业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专业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岗位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岗位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聘期内每学期必须承担至少1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
2.加强本课程团队建设,根据课程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工作。
3.“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1项关于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4.“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与1项关于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三)核心通识课程教学岗位
核心通识课程教学岗位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聘期内每学期必须承担至少1门核心通识课程教学任务。
2.加强本课程团队建设,向学生展示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及在这些领域内探索的形式,引导学生获得多种不同分析方法,了解这些方法是如何运用,强调的是对学生能力、学习方法和性情的培养。
3.“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1项关于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4.“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与1项关于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四)专业课程教学岗位
专业课程教学岗位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聘期内每学期必须承担至少1门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
2.加强本课程团队建设,课程内容与国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紧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理论联系实际创新教学方法。
3.“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1项关于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4.“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与1项关于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五)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
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聘任期间每学期必须承担至少1门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或每学年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2.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验实践动手能力,引领本学科实验实践课程改革。
3.“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在Ⅱ类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1项关于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4.“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参与获得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在Ⅱ类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与指导国家级学科竞赛并获奖;或参与1项关于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每年至少发表2篇有影响的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教学研究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四、岗位待遇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聘用人员聘期3年,聘期内享受学校“351人才计划”中“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相关待遇。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为各教学岗位提供10-30万人民币的工作经费。“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的管理考核参照《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条例进行,符合相应岗位申请条件的,可续聘或重新竞聘。
五、工作安排
学校每年根据教学改革情况和人才队伍情况确定“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名额。
1.各单位组织初评,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2.学校组织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教学岗位工作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初评材料进行复评。
3.学校确定“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教师,教学岗位教师需和学校签订权责合同。
4.学校发文公布“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受聘人员。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设置工作,推荐教师须经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每个单位限报1位教师。各单位须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2016年度“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学校本科生院,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肖安东 ,电话:68753841,邮箱:1409112009@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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